| 政务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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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08-09 11:28 开发区办公室 |
政务公开
▲土地:
1、产业园用地、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、3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,土地政策一事一议。
2、其它项目实行土地优惠价招商。
▲税收:
1、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,地方所得税实行免二减三返五。
2、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,地方所得税实行免二减三。
3、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返二减三。
4、企业出口产品的销售收入达到企业当年总销售收入70%以上的,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减半返还。
5、新建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五年的内实行返还30-50%,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返还50-80%。
▲服务和收费:
1、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和全程服务。
2、特色产业园的工业项目和外资项目实行零费区管理,免缴一切行政收费。其它项目实行收费一口清制度,按收费明白卡一个窗口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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